内标法解释
2012-04-27
[2073]
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精密称(量)取对照品和内标物质,分别配成溶液,精密量取各溶液,配成校正因子测定用的对照溶液。取一定量注入仪器,记录色谱图。用含对照品和内标物质的对照溶液所得色谱峰响应值,按下式算出
校正因子(f):
f= (As/ms)/(Ar/mr)
其中As和Ar分别为内标物质和对照品的峰面积或峰高,ms和mr分别为加入内标物质和对照品的量。
再取各品种项下含有内标物质的供试品溶液,注入仪器,记录色谱图,再根据含内标物质的供试品溶液色谱峰响应值,计算含量(mi):
mi=f×Ai/(As/ms)
其中 Ai和As分别为供试品和内标物质的峰面积或峰高,ms为加入内标物质的量。必要时,再根据稀释倍数、取样量和标示量折算成为标示量的百分含量,或根据稀释倍数和取样量折算成百分含量。
当配制校正因子测定用的对照溶液和含有内标物质的供试品溶液使用同一份内标物质溶液时,则配制内标物质溶液不必精密称(量)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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